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车辆维修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64013207H01)
发布日期:2026年3月1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_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车辆维修类)(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_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具体详见第四章合作意向书(车辆维修类)和第五章技术要求。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地点:
(1)江苏省宿迁市区
(2)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3)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
(4)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
(5)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6)江苏省淮安市
(7)江苏省苏州市
(8)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
2.4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3家,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入围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报告复印件(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报告复印件,但所提供的财务状报告须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页、产负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写明复印无效,须提供信证明原件));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应为二类或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维修企业等级的准予备案通知书(或者代理事项告知书),或者机动车维修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信誉要求
1) 投标止日前未“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
(3)其他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4)与北京环卫集团及其所属各公司发生诉讼纠纷案件未超过五年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至2026年3月26日16: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