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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信用卡部个人不良贷款法律诉讼律师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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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信用卡部个人不良贷款法律诉讼律师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JZFC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信用卡部个人不良贷款法律诉讼律师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8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信用卡部个人不良贷款法律诉讼律师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信用卡部个人不良贷款法律诉讼律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并取得主管司法局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对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存在多个分所的,仅接受总所或其中1家分所参与本项目

2.律师事务所能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以满足招标人需求,成立“中行服务团队”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律师团队具有专职律师三人(含三人)以上,团队负责人(合伙人)需执业五年以上,以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年限为准,其余主办律师需执业三年以上,以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年限为准。且近三年以来均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执业信誉良好。对接招标人业务的合伙人应能够有效协调本所其他合伙人或律师,落实有关利益冲突管理要求,约束内部律师的不当行为,对招标人投诉能够积极响应并予以解决;

3.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须具有原告清收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成功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口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口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供应商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15.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6.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采购人关联方所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5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