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民互市查验库智能化提升项目EPC+O总承包(一标段)-制冷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6年3月19日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民互市查验库智能化提升项目EPC+O总承包(一标段)-制冷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JXTD20260318-2)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民互市查验库智能化提升项目EPC+O总承包(一标段)-制冷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宏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SJXTD20260318-2
2.项目名称: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民互市查验库智能化提升项目EPC+O总承包(一标段)-制冷设备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金额:200万元
4.采购内容:1、查验月台与过道制冷设备及系统材料;2、库体保温材料部分;具体参见谈判文件。
5.交货及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塔城市
五、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获取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期限、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