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华印刷五厂有限责任公司命题基地项目(一期)餐饮及物业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新华印刷五厂有限责任公司命题基地项目(一期)餐饮及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云南新华印刷五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新华印刷五厂有限责任公司命题基地项目(一期)餐饮及物业服务外包
2.2项目编号:GR26A243QFG0002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项目概况:完成云南新华印刷五厂有限责任公司命题基地项目(一期)餐饮及物业服务外包,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外包服务范围为命题基地餐饮服务与物业服务。
2.5招标范围:①餐饮服务:配置 6人,负责基地客户及职工日常餐食制作、分餐及就餐服务,做好餐厅环境卫生保洁、餐饮用具消毒及餐饮区域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②物业服务:配置 11人(含总项目负责 1人),承担园区 24小时安全保卫值守、巡逻及安防管理;负责住宿楼、命题工作楼、综合楼及园区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开展住宿布草清洗、换洗及管理;做好园区绿化植被的日常管养、修剪及维护;负责基地水电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修与养护等工作。
2.6招标控制价(价税合计):¥120.00万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2.8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将按年度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总体考核,若招标人有项目延续需求,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须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进行赔偿。
2.9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居委会 211号。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1)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2023年 1月 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满或被移出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年度至今任意 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利润分配表))或提供近 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 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年 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一: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 2026年 03月 19日至 2026年 03月 25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二: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①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以及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于 2026年 03月 19日 9:00时至 2026年 03月 25日 17:00时(北京时间)发送至邮箱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04月 08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