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翻斗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JZB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
一、招标条件本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翻斗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翻斗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ZJZB2026-0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
为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规模:
4台翻斗车(总价最高限价180万)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日
2.4交货地址: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招标范围:
4台翻斗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授权书。
(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车辆的销售业绩合同至少2份(证明其供货能力和产品可靠性)。
(3)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
①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授权书:
②制造商的相关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代理商的相关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投标须提供:
制造商的相关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编号。第一次招标失败的项目若重新招标,已缴纳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无须重复缴纳费用。
4.2报名时间及方式:请于2026年3月18日9:00时至2026年3月24日16:00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投标人报名表为word可编辑模式,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4.3报名材料及要求
4.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3.2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3.3近三年内类似产品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3.4“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
4.3.5投标人报名表(Word版):
4.3.6标书费付款凭证投标人报名表(Word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开标形式:开标时间:2026年4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