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河源市江东新区捷晟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O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2026年3月16日
打印公告
河源市江东新区捷晟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O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江东新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O总承包(二次),招标人为河源市江东新区 捷晟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相关
2.1.1项目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O总承包(二次)。
2.1.2 项目编码:2506-441600-04-01-183944
2.1.3项目招标人:河源市江东新区捷晟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河源市江东新区城东片区、高铁新城片区、产业园区以及古竹镇中心区域。
2.3建设规模与内容
对全新区范围内38个公共停车场点(共计6770个泊位,其中路内泊位4532个,封闭停车场 泊位2238个)进行智慧化改造,并配套建设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与停充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平 台,其中新能源快慢充电桩共计677根。项目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含3条道路路内停车点位(835 个泊位)及3个封闭停车场(330个泊位),共计1165泊位;第二期含13条道路路内停车点位(2624 个泊位)及4个封闭停车场(582个泊位),共计3206个泊位;第三期含10条道路路内停车点位(10 73个泊位)及5个封闭停车场(1326个泊位)(最终以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内容为准),运营服务期 为第一期建设验收且收费试运营开展后2年。
2.4 项目投资:
本项目概算审核总投资为75961130.54元,投标最高限价为71802987.68元(其中建安工程 费67457252.66元,施工图设计费728538.33元,预备费3617196.69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采用 EPC+O
模式建设及运营,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本项目 为限额投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运营服务费:以项目建设 完工并投入实际运营的公共停车、充电资源为基础,运营服务费为其运营收入(扣除停充场站 电费及网络链路费用后)的30%,结算周期及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其中一期部分施工工期15 0个日历天,二期施工工期155个日历天,三期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公共智慧停车
EPC+O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公共停车场点智慧化 改造设计、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设计、电力接入设计、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 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测绘;报建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 采购、运输、管理、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 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配套建设停充一体化运营管理 系统平台及运营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范围内停车及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设备维护 等。
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工艺及设备预埋件等),以及施工过程 中的设计变更、配合服务(设计走场、各类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并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 的工作任务)、测绘等;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图审、施工、 预算编制要求。
(2)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订货、供货、监 造、催交、运输(含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功能试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所有工 作,要求与平台开发建设人员做好对接调试等工作。
(3)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 保修服务。所有涉及智能化停车及充电设施相关设备的安装:包括不限于基础施工、管沟施工、 供电安装工程、检测调试等;其他附属工程: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 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负责协助招标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 所有工作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破路开口、外部道路、施工便道、临电临水、永久用电等均由中 标人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工程施工后期: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 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配合审核单位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并将审核后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 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后期维护工作、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核等工作;工程质量保 修期内的管理: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在
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 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
(5)运营要求和模式:项目建成并交付投产后,产权归招标人所有,项目所建设停车、充电 设施设备及相关系统平台交由中标人运营(含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维保等),在运营合作 期间,运营方负责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管理,确保资产合理化保值等。并确保运营期满 移交时,经专业单位检测设备符合正常使用标准。
(6)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计量检定、备案、工程档 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设计规范、 技术标准等要求。
2.7.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 装、修、试)类四级及其以上等级。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 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 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 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 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 称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
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 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5)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 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岗位。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4家单位联合投标(必须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 运营单位,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 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 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3投标人拟任拟派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 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2.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 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3.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3.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3.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6被责令停业的;
3.3.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3.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3.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时间: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 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购买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 章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 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5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招标人(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 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招标人应向中标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 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招标人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 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
6.2投标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