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项目资讯鄂州花湖机场海关业务用房水电(含弱电)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2026年3月16日
打印公告
鄂州花湖机场海关业务用房水电(含弱电)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42070420260303001)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花湖机场海关业务用房水电(含弱电)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810431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40.810431万元;最高限价:40.810431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花湖机场海关业务用房水电(含弱电)维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花湖机场海关业务用房水电(含弱电)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6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3月20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4、售价:300元/本。5、购买时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4)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包含以下内容(格式参照附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日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5时30分开标地点:鄂州市
七、其他
    1、招标编号:42070420260303001
2、项目名称:鄂州花湖机场海关业务用房水电(含弱电)维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810431万元
5、最高限价:40.810431万元
6、采购需求:海关业务用房水电(含弱电)维护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14、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5、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16、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17、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自行下载),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18、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