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装卸、短驳服务项目(金晖焦化、电石、水泥、热电、科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0002603F-002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装卸、短驳服务项 目(金晖焦化、电石、水泥、热电、科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疆天通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电石、兰炭、原煤、石灰石、焦炭等原材料和水泥、熟料等产品及净 化灰、除尘灰、电石渣、炉渣、芒硝等固废料装卸短驳及属地车间临时用车,暂定量: 681.023万吨,作业区域: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
2.2项目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新疆中泰金晖焦化、电石、 水泥、热电、科技园区内。
2.2、招标范围:
2.3.1电石园区
负责电石分厂产品电石装车和上料、所有原材料物料进厂后的上料堆料及卸车、 固废短驳运输,暂定量104.26万吨/年;以下所有分项工作均以电石年产23.29万吨 为前提进行关联测算,工作内容及暂估量仅供参考,实际以采购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为 准100%完成,作业内容如下:
2.3.1.1电石车间冷却厂房电石装车,暂定量23.29万吨/年,运距约0.1km;
2.3.1.2原料车间包括露天临时料场石灰石倒运至料棚及石灰石料棚上料,暂定量 45.64万吨/年,运距约0.5km;
2.3.1.3原料车间炭材料场焦炭和焦粉的卸车、上料、堆料,暂定量14.41万吨/年运 距约0.1km;
2.3.1.4焦化厂大焦场的焦炭和焦粉短驳至电石厂原料车间炭材料场,暂定量14.41 万吨/年,运距约5.6km;
2.3.1.5原料车间的厂内固废短驳:石灰粉从筛分楼至石灰石料棚、石灰石沫、窑尾 除尘灰、碳材除尘灰、石灰石除尘灰、石灰除尘灰等固废物从石灰窑下至露天料场,
暂定量5万吨/年,运距约0.05-1.8km;
2.3.1.6原料车间固废(净化灰底渣、筛配料站混合料、石灰除尘灰、石灰石除尘灰、 碳材除尘灰等)短驳至指定固废填埋场,暂定量1.5万吨/年,运距24km或41km(具 体以路政要求为准);
2.3.1.7属地车间检修期间辅助用车、厂内物资倒运及厂内零星装卸工作,暂定量50 小时/年(派车按照实际用车时长进行计算,不足1小时的累计核算);
2.3.1.8配合属地车间卫生清理和临时协调用车工作,配合土建临时工作、绿化工作 用车等配合临时性工作;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洪涝、霜冻等),配合属地车间救灾。 响应当地环保要求进行环保治理临时用车。原材料冬储、节假日及异常天气影响道路 交通运输前,配合属地车间进行原材料储备、石灰石(挖掘机作业)。
2.3.2热电园区
2.3.2.1负责卸煤沟原煤、煤矸石和中煤的卸车、推煤、堆煤及上料作业,暂定量76 万吨/年、运距0.02km;
2.3.2.2负责干煤棚原煤、煤泥、中煤和煤矸石的卸车、打堆并短驳至卸煤沟上料, 暂定量50万吨/年、运距0.2km(东侧转运运距0.38km、西侧转运运距0.01km);
2.3.2.3石膏库脱硫石膏装车,暂定量6万吨(以实际装车量为准),运距0.01km;
2.3.2.4负责电石厂石灰石碎石、石灰石筛下物、石灰石沫、石灰粉、窑尾除尘灰、 碳材除尘灰短驳至热电厂指定地,暂定量4万吨/年、运距3.6km;
2.3.2.5负责焦化厂的煤泥、中煤、煤矸石短驳至热电厂指定煤棚,暂定量6万吨/年 (以实际装车量为准),运距3.5公里;
2.3.2.6BDO动力车间污泥短驳至热电厂指定地,暂定量240吨/年,运距5km;
2.3.2.7临时用车:属地车间检修期间辅助用车、厂内物资倒运及厂内零星装卸工作, 暂定量20小时/年(派车按照实际用车时长进行计算,不足1小时的累计核算);
2.3.2.8配合属地车间卫生清理和临时协调用车工作,配合土建临时工作、绿化工作 用车等配合临时性工作;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洪涝、霜冻等),配合属地车间救灾。 响应当地环保要求进行环保治理临时用车。原材料冬储、节假日及异常天气影响道路 交通运输前,配合属地车间进行原材料储备、石灰石(挖掘机作业)。
2.3.3水泥园区
以下所有分项工作均以水泥年销量40万吨、熟料年销量4.35万吨为前提进行关联测 算,工作内容及暂估量仅供参考,实际以采购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为准100%完成,分 享作业内容如下:
2.3.3.1负责水泥厂预均化堆棚场至石灰石堆场的石灰石筛下物的装车,暂定量3万 吨/年、运距0.05km;
2.3.3.2负责水泥厂预均化堆棚场石灰石筛下物短驳至石灰石堆场,暂定量3万吨/年、 运距0.3km;
2.3.3.3原料堆场铁矿石、钢渣、铜矿渣、粘土、砂岩、原煤(末煤)至破碎机口的 上料;混合材堆场的生产原材料至混合材破碎机的上料,暂定量2.03万吨/年、运距 0.05km;
2.3.3.4石灰石堆场的石灰石短驳至原料破碎机,暂定量2万吨、运距2km;
2.3.3.5原料堆场石灰石装车、原料破碎机上料,暂定量2万吨、运距0.05km;
2.3.3.6电石渣堆棚的皮带进料口上料、棚内电石渣打堆、平整及预防断面作业,暂 定量6万吨、运距0.05公里;
2.3.3.7混合材堆场的石膏和脱硫石膏(2万吨)、熟料(29万吨)、石灰石沫和石灰 石(2万吨)、炉渣(4万吨)至混合材破碎机的上料,暂定量37万吨,运距0.1公 里;
2.3.3.8热电厂脱硫石膏、粉煤灰、炉灰和炉渣短驳至水泥厂混合材堆场,暂定量8 万吨、运距2km;
2.3.3.9电石厂的石灰石筛下物(石灰石小料)、净化灰、净化灰底渣、混合除尘灰、 碳材除尘灰、碳材粉末、窑尾除尘灰、除尘灰、石灰粉等固废物短驳至水泥厂指定地, 暂定量0.1万吨/吨(按实际拉运量结算)、运距1km;
2.3.3.10焦化厂的煤泥、中煤、煤矸石短驳至水泥厂指定地,暂定量0.1万吨/年、 运距1km;
2.3.3.11临时用车:属地车间检修期间辅助用车、厂内物资倒运及厂内零星装卸工作, 暂定量50小时/年(派车按照实际用车时长进行计算,不足1小时的累计核算);
2.3.3.12配合属地车间卫生清理和临时协调用车工作,配合土建临时工作、绿化工作 用车等配合临时性工作;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洪涝、霜冻等),配合属地车间救灾。 响应当地环保要求进行环保治理临时用车。原材料冬储、节假日及异常天气影响道路 交通运输前,配合属地车间进行原材料储备、石灰石(挖掘机作业)。
2.3.4焦化园区
2.3.4.1负责原煤棚至受煤坑的原煤上料,暂定量70万吨/年、运距0.03km;
2.3.4.2精煤场至受煤坑的精煤上料,暂定量160万吨/年、运距0.03km;
2.3.4.3炼焦车间尾煤和除尘灰的装车,暂定量3.5万吨/年、运距0.01km;
2.3.4.4炼焦车间的尾煤、焦炭、焦粉、除尘灰短驳至精煤场、大焦场;暂定量3.5 万吨/年、运距1-1.5km;
2.3.4.5临时焦场的焦炭短驳至大焦场,暂定量2万吨/年、运距2km;
2.3.4.6滚筒筛焦炭、焦粉短驳至大焦场(滚筒筛筛分计量),暂定量8万吨/年、运 距0.5km;
2.3.4.7负责炼焦车间、大焦场、临时焦场、滚筒筛、熄焦池的焦炭和焦粉的装车, 暂定量110万吨/年、运距0.5km;
2.3.4.8负责洗煤车间副产品库内的煤泥、中煤、煤矸石上料(含外销装车),暂定 量4.55万吨/年、运距0.1km;
2.3.4.9负责洗煤车间副产品库内的煤泥、中煤、矸石短驳至焦化厂内指定位置,暂 定量2万吨/年、运距1km;
2.3.4.10化产车间的硫铵装车,暂定量0.88万吨/年,运距0.1km;
2.3.4.11电石厂原料车间的焦炭、焦粉、炭材除尘灰短驳至焦化厂,暂定量1万吨/ 年,运距约5.6km;
2.3.4.12临时用车:属地车间检修期间辅助用车、厂内物资倒运及厂内零星装卸工 作,暂定量450小时/年(派车按照实际用车时长进行计算,不足1小时的累计核 算);
2.3.4.13配合属地车间卫生清理和临时协调用车工作,配合土建临时工作、绿化工 作用车等配合临时性工作;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洪涝、霜冻等),配合属地车间救灾。 响应当地环保要求进行环保治理临时用车。原材料冬储、节假日及异常天气影响道 路交通运输前,配合属地车间进行原材料储备、石灰石(挖掘机作业)。
2.3.5 科技园区
2.3.5.1负责BDO电石库房内电石进行破碎、堆料、上料,暂定量6万吨/年、运距 3km;
2.3.5.2BD0动力车间未内倒的污泥短驳至指定固废填埋场,暂定量240吨/年,运距 24km或41km(具体以路政要求为准);
2.3.5.3临时用车:属地车间检修期间辅助用车、厂内物资倒运及厂内零星装卸工作, 暂定量50小时/年(派车按照实际用车时长进行计算,不足1小时的累计核算);
2.3.5.4配合属地车间卫生清理和临时协调用车工作,配合土建临时工作、绿化工作 用车等配合临时性工作;如遇突发自然灾害(洪涝、霜冻等),配合属地车间救灾。 响应当地环保要求进行环保治理临时用车。原材料冬储、节假日及异常天气影响道路
交通运输前,配合属地车间进行原材料储备、石灰石(挖掘机作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 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3、投标人服务车辆要求:设备车辆≥55台(主机43台、备机12台)
3.3.1 50型电动装载机≥26台(主机21台、备机5台):50型电动装载机,斗容 量≥3.5m3;
3.3.2 60型电动装载机≥6台(主机4台、备机2台):60型电动装载机,斗容量 ≥ 4 . 5 m^{3};
3.3.3 自卸车整车≥17台(主机12台、备机5台):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8*4前 四后八);
3.3.4 罐车≥3台(主机2台、备机1台):容量≥30m3;
3.3.5 临时用车叉车≥2台:主机3吨1台、5吨1台;
3.3.6 150型挖掘机≥1台;
以上车辆证明材料【包含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自有车提供所有权证明(机 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购车合同或发票或购车意向协议(需明确车辆 交付日期)等扫描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需体现需求车型及数量)扫 描件】。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指装卸短驳服务或运输服务)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1项, 且三年项目业绩累计金额≥1000万元以上,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合 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及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的 扫描件或电子税务局导出的发票汇总表加盖公章的影(复)印件(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 元)。
3.5、安全管理团队:拥有专业安全管理团队人数≥5人,其中: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 人≥1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动态监控员≥2人;要求企业主要 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动态监控员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车辆动态监控管 理》证书或《GPS动态监控员》证书扫描件。
3.6、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以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3.7.1、投标人须承诺近2年内,无因拖欠员工劳动报酬(含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引起的仲裁、诉讼记录;无因劳动合同违约、不恰当履约受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行政处罚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集体上访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7.2、未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 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
3.7.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列入异常经 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4、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http:// scm.zthx.com/) ”供应商失信企业处 置名录的;
3.7.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案 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进行查询。
3.8、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03月12日10时00分到2026年03月17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仅完成账号注册即可),已注册的潜在投 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台;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