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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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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CJC202600101-02)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资金:397.85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金桥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已取得污泥处理处置(或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相关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处置单位提供);

(3)提供投标人污泥处置相关项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处置单位提供);

(4)投标人(处置单位)必须为终端处置机构,不得将污泥转让给第三方处置;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运输单位提供);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3-16 08:30:00到2026-03-21 17:30:00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4-07 09:3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4-07 09:30:00

开标地点: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金桥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运输服务。

(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首创金成水务有限公司金桥工业污水处理厂。

(3)服务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对金桥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间生产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置及运输,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5)入围家数:竞标供应商为3个及以上的,入围2家;竞标供应商为2个的,入围1家。

(6)其他要求:竞标供应商为3个及以上的,正常开标并初步评定合格标数量;竞标供应商为2个的,可转入谈判采购,则正常开启响应文件并初步评定合格标数量,入围家数为1家;竞标供应商为1个的,重新招标。

2、信誉要求:(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提供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护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査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其他要求:(1)本采购包接受一家处置单位与一家运输单位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为污泥处置单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转包。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投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一经组成并参与本项目投标,即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投标,亦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联合体任一成员违反上述规定,存在重复参与投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自身名义单独投标、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等),则与该成员相关的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