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高新校区校园人行、车行智慧管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6年3月10日
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高新校区校园人行、车行智慧管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高新校区校园人行、车行智慧管控系统项目”已获批准,遵循《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
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昆明理工大学 津桥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 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采购工作。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高新校区校园人行、车行智慧管控系统项目。
2.2项目编号:ZZ2600248B050051.
2.3招标控制价:252575.12元(含税)。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高新校区校园人行、车行智慧管控系统,具体要求详 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6项目建设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交付使用。
2.7项目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高新校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服务成果达到预期效果;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 现行标准、规范,以及达到招标人要求。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如货物自身质保期长于约定质保期的,则以货物自身 质保期为准。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 限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 资信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上述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加盖公章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复 印件或用户证明函,拟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采购内容及合同签订时间)。
3.4 信誉要求:
3.4.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4.2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 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 查);
3.4.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 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所投货物(或服务)现场 安装调试与相关技术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平台按要求上传获取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 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待审核后办理交纳文件费相 关事宜。
5.3文件费: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同时进行纸质递交和网上递交。
6.2.1纸质递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
(2)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