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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2026-2028年度宿舍班车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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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宿舍班车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8年度宿舍班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员工宿舍主要分布在徐汇馨逸、耀华和卡园三处, 需要为金桥数据中心和外高桥数据中心办公的住宿人员提供宿舍早 晚班车。能提供17~29座、30~39座、47座(含)以上的种类班 车,按需配置班车路线、数量,并按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8年度宿舍班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2028年度宿舍班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商业 信誉、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 殊情况的行业,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法人的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法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同一集团自 身、或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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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被宣告破产(含重整)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自觉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诚 实、守信、无欺诈行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审 计活动。投标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 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有重大违约记录;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销售代表在参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活动时存在行贿等违反廉洁要求 的记录;
(4)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
(5)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是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本项目的授权 代表;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子 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其本人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 人、创始人、股东、任(兼)职人员、顾问、本项目授权代表;
(7)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 子公司离职的中层干部,或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2年内从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其下属子公司离职的一般员工,以上类型离职员工的父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为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本项目 的授权代表。
3.投标人须如实填报《离职人员信息披露表》和《离职人员近 亲属信息披露表》。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 工业设计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 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以避免招 标人因此遭到指控或遭受损失。
5.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 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还应与招标人 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文件 规定或允许的制造商提供货物及服务不视为分包)。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或分支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或分支机构, 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真实 有效的基础资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8.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入不良供应商清单,以及非上海证券 交易所不良供应商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情形,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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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日从“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
10.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签署招标文件中要求 的《廉洁承诺书》。
11.投标人须提供自身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或电子证照的打印件,且许可证范围涵盖:客运。
注:
1.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 章的证明材料在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加盖公章。
2.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 会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10 日17时00分至2026年3月17日 17时00分。
平台使用费为单个包件人民币 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