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配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gxxszb 北京 2026年3月10日
(招标编号:CHBS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配电工程专业分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保山数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2.2招标编号:CHBS2026-027
2.3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8732.85平方米,建设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配套建设绿化、亮化、给排水、道路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实际委托建设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配电工程涉及的电气部分设计及相关土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自主备供电源搭接点至10kV高压进线柜的外部电源线路、配电室、自备应急电源等,具体以发包方实际委托内容为准。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等级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文件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换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等级。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证明材料),现阶段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提供承诺书)。
3.5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可不含附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可不含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情况,没有被政府或有关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须提供信誉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投标人数据库入库资格,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贵单位于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 03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委托的除外),(3)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且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否决;我公司仅接受报名,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售价为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30日0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保山市。
7、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7.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事项
无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