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废旧物资出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6年3月9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废旧物资出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026-5)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废旧物资出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废旧物资出售项目;
1.2项目预算:固定单价,按实际发生量付款;
1.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4项目地点:经开区;
1.5出售内容及数量:序号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 废铁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 泵(泵头+电机)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6合同有效期:1年;
1.7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买方应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运输能力和现场清理能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废旧物资拆解、装卸及搬运;
2.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及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3月 9日至 2026年 3月 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员工在职证明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或 word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1)将上述资料(备注:标段名称+标段)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3.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3月 18日 9时 00分;
4.2递交地点:长春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