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改造给水管道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TZB-2026-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改造给水管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99895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位于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管理维护城区配水管网46.25公里,设计日供水规模12000立方米,主要承担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部分生产生活用水,现需对部分给水管道进行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改造给水管道工程;
1.项目名称:楚雄市永安自来水厂改造给水管道工程
2.谈判内容:给水管道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件管道安装类业绩。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信用行政处罚”及“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
4.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8.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壹佰万零玖佰玖拾捌元玖角伍分(¥1000998.95元)
9.采购文件的获取:
9.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9.2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需将以下资料发至邮箱:(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扫描件;
(3)详细开票信息(盖公章并注明需要专票或普票);
(3)银行转账截图。
以上资料除“银行转账截图”外,其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9.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9.5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在2026年3月19日09:00一10:00时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在此时间之后送达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