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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压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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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讯=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压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宝热轧厂精轧前除鳞超高乐改造项目二次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因为生产产能及产品种类在不断的提高和改变,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更高,尤其是钢坏表面的质量更是追求完美,所以为了满足生产和工艺的要求,设备的不断更新,尤其是高压水除鳞系统对钢坏表而质量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除鳞系统的升级改造是必要的。2.1.2建设地点:邯宝热轧厂内。21.3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用:本项目范用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满足业主方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保证项目的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热轧板带产线320bar及以上除鳞系统供货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或技术协议体现以上内容即可,以盖章或签字的扫描件为准)。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含3个)。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7 08:30:00至 2026-03-1617.30: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30 14:00 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