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465-264010100007)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加油站 项目、天津长芦海晶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制盐废液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天津渤化化工 发展有限公司氯碱中心烧碱装置(一期)氢气锅炉项目、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4 万吨双向拉伸尼龙(BOPA)薄膜项目、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同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设立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煅烧工序蒸汽 余压发电项目、天津新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加氢母站二期项目的7项后评价服务进行采购 (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允许亦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咨询专业包含石化、化工、电力专业;
3、须具有近五年内工业类项目后评价业绩,且至少有一个评价项目的投资额大于4亿元, 须提供后评价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供应商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及项目后评价业绩,并须提供证 书和业绩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 明)。拟派项目组评价人员专业应涵盖化工、电力、机械、会计、造价、法律等相关专业且 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的代表须具有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 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如负责参加本次磋商会议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复印件)。
6、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 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 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须提供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9、参与过被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咨询、策划、评估、代理、设计、监理、项 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10、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到2026年03月1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6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的期间 内每天09:30-11:30及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方 式为发送“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至邮箱,磋商文件费用通过电 汇支付,汇款时请备注“磋商文件费”。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采购代理 机构登记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招 标 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天津市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gxtbxm@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