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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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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ZB2026-H-0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须具备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3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发售领取,售价:500元;时间:2026年03月06日到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复康院区提升改造项目-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