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院新建第11栋和第12栋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西 2026年3月7日
关于资讯=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院新建第11栋和第12栋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工程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学院新建第11栋和第12栋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78364.49 元,招标人为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第 11栋、第 12 栋学生宿舍的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批复文件为准)。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设工期等核心指标,以最终施工招标确定及审批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学院新建第 11栋和第 12 栋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学院新建第11栋和第 12栋学生宿舍项目监理服务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登记证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资格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资格承诺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或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公共建筑类)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合同金额需明确)。
3、投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近3年内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7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8号(大地保险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
七、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①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②采用邮件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经办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磋商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