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有关云南省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6年3月6日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YNJC-CG2602-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招标条件本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C-CG2602-01
2.项目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无固定预算金额,以成交下浮率按实际采购使用实物和数 量进行结算。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号 采购需求 备注
1 一标段 综合类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方便面、饼干、面包及零食等
具体采购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说明”
2 二标段 营养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藕粉、奶粉、麦片等
3 三标段 饮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瓶装饮用水、饮料等
4 四标段 乳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牛奶、酸奶、奶酪等
5 五标段 冷冻饮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冰棒、雪糕、冷冻汤圆等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后,若因政策调整,服务未达到 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质量标准:①符合国家食品要求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提供原装正品,须定 期或分批次提供供货产品质检报告,满足采购人需要;②供应商所供货物因质 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影响较大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拒绝付款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③供货有效期要求:供应出厂不超过产品 质保期1/3的货物;④退换货要求:在产品有效期超过产品保质期3/4时,无条 件退换或降价优惠处理(提供降价率)。
9.验收标准:医院根据各批次配送货物提供的合格证明,按实际数量验收。如 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及货物时间要求等问题,供应商除采取补足或更换措施。
10.配送时间要求:
10.1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供货清单48小时内送达医院,经医院办理相关验货 手续,合格后按照订单及时入库。
10.2如因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时限配送次数大于3次的,甲方可单方面取消合同 ,并不承担供货商损失。
11.服务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内,文山市凤凰路31号(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项目地点大小:60平方。
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磋商。
13.本项目共设五个标段:
一标段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1标段)
标段编号:YNJC-CG2602-01-01
二标段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2标段)
标段编号:YNJC-CG2602-01-02
三标段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3标段)
标段编号:YNJC-CG2602-01-03
四标段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4标段)
标段编号:YNJC-CG2602-01-04
五标段名称:文山市人民医院便民超市配送商服务项目(二次)(5标段)
标段编号:YNJC-CG2602-01-05
注: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同时选择多个标段进行申请磋商,并可以同 时中一个标段或同时中多个标段,供应商选择多个标段响应的应分标段制作及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必须对所参与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响应报价 ,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 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②截止时点: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③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 (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 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 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3月0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 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 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3月01日起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 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 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 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招标项目中,货物由
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招标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 务招标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招标项目中,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 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 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③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 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类需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批次质检报告 ;供应商所供货物因质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如有违反食品 安全法规的行为,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付款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承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获取时间: 2026 年 03 月 09 日至2026 年 03 月 13日,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下同)。
3.现场获取:
3.1现场获取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3.2现场获取方式:获取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鲜章 复印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 方式装订):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经办的则无需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需现场查验);
(4)文件费缴费凭证;
(5)磋商申请函。
4.网络获取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文件费缴费凭证及磋商申请函通过 邮箱发送至确认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供 应商邮箱。
注: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业务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材料。
5.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19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开启时间:2026 年 03 月 19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