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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伊宁市伊犁河中央厨房食品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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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市伊犁河中央厨房食品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征集公告

伊宁市伊犁河中央厨房食品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平台上查看征集邀请,线下报名及获取征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YC-ZB-2026004

2.项目名称:伊宁市伊犁河中央厨房食品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主副 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需求:

一包:蔬菜水果类;

二包:豆制品、乳制品、糕点;

三包:肉、禽鱼水产类;

四包:粮油类;

五包:调味副食品类;

六包:低值及杂件类。

服务范围: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计划提供有关产品,保质保量满足食材配送需求;供应 商各自备送货车,安排专人及时供货,装卸费、送货费用及运输安全由供货方承担;所有供 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品种、标准、数量进行供货,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所有产品均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量随时调整采购计划及供货时间段。

4.框架协议的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根据定点服务商的履约情况,有权对构成严重违约的定点服务商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服务

合同,违约服务商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至六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 gov. 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上述标包入围供应商需对标包供应范围内所有食材的类别进行供货,并非对单一类 别选择性供货。

2)供应商根据所参与标段进行投标即可,若参与多个标段,则需根据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 件。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1.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7年3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 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征集文件的地点:伊宁市。

3.来人领取,300元/份·包,售后不退。

4.供应商递交申请截止时间:2027年3月26 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5.供应商申请地点:伊宁市。

6.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

7.申请文件开启地点:同获取征集文件的地点。

三、审核原则:

1.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 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 申请供应商;

2.申请文件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3.申请文件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

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4.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入围结果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www. cebpubservice. com) 公布的供应商信息为准。

5.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文件组成漏项的;

(4)申请文件响应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5)提供虚假申请文件、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申请文件中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1.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2.本次征集须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五、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单位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 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2.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 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 框架协议的签订。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征集人订单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5)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单位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6)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7) 发现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8)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六、信用信息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 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 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