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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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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一、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7.7785万元,招标人为郑州中原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002)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2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项目等七个项目监理一、二标 段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
第一标段:
(1)郑州市中原区四环内工人路、宏河路等14条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本次建设内容为对工人路(汝河路——航海路)、宏河路(工人路——
伏牛路)、沁河路(金水河桥——秦岭路)、兴国路(长椿路——
凯旋路)、长椿路(中原路——郑上路)、乐民路(广安街(广文街)————
胜利路)、晨星路(凯旋路——河清路)、图强路(郑上路——
昌达路)、市民大道(广安街(广文街)——胜利路)、顺昌路(民益北街——
湖西路)、民益北街(建设路———
区界)、市民大道(西四环向东100米左右)、兴国路(兴国路溷洞口——
西四环)的排水管网及收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监理费估算118.1445万元。
(2)郑州市中原区四环内林场路、滨湖中路等34条道路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 程(三厂、四厂中街):本次建设内容为对三厂中街(建设路———
棉纺路)、四厂中街(建设路———
棉纺路)的排水管网及收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监理费估算16.3357万元。
第二标段:
(1)郑州市中原区三环外积水点改造工程:本次建设内容为对新田大道与陇 海路交叉口东南角南辅道、金马路与常州路交叉口北侧、建设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西北角和郑上路与扬州路交叉口4处积水点及周边区域的排水管网和收水设施等 进行改造。监理费估算55.4668万元。
(2)郑州市中原区老城南部12处积水点改造工程:本次建设内容为对桐柏路 沁河路口西侧积水点,煤机路工农路建设路区域积水点,工人路宏河路东北角积 水点,建设路西三环环岛东侧积水点,长江路西三环积水点,华山路淮河路向南 积水点,协作路(郑州市中心医院北门口)积水点,前进路(华都酒店门口、原机电 公司大门口)积水点,中原路桐柏路西南角积水点,中原路西三环西南角积水点, 建设西路与工人路路口积水点及周边区域的排水管网及收水设施进行改造。监 理费估算87.831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5合同估算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134.4802万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143.2983万元。
2.6服务期限: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从监理合同生 效日开始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在工 程保修期内,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无(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 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2.10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标明排序的 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2)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出具书面承诺)。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与 任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任职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提供注册证书、劳动 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不要求。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 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中的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 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 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 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 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 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 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 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 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 或投资人]信息)。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书面承诺)。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 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 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 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 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4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10日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4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10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1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1时30分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