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吉家洼金矿有限公司二采区PD818坑口渣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6年3月2日
河南省洛宁吉家洼金矿有限公司二采区PD818坑口渣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洛宁吉家洼金矿有限公司二采区PD818坑口渣场钢构大棚工程,采购人为洛宁吉家洼金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吉家洼金矿有限公司二采区PD818坑口渣场钢构大棚工程;
2.2项目编号:DKYY-JWGC-20260209,代理机构编号:ZXYZB-2026-012;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最高限价:769414.42元;
2.6工期:90日历天;
2.7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在建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5日,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