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兴宜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材集采配送及供应链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F2026-001
1.2项目名称:宜丰县兴宜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材集采配送及供应链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服务范围:宜丰县兴宜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材集采配送及供应链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详见技术参数要求以及清 单表。
1.5招标内容:采用综合评分法。
1.6最高限价:2719400.00元
1.7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元) 规格及技术参数
YF2026-001 宜丰县兴宜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食材集采配送及供应链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1/项 2719400.00元 详见“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期)。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依据赣财购(2023)8号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以上1-6项可 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 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1.1、给予小型、微型、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小 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效证明材料)。
4.1.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政策。
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3月03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3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江西省宜春市。(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