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关于苏州金租船舶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3月2日
项目采购=苏州金租船舶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接受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苏州金租船舶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资金来自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采购项目:苏州金租船舶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TCC26018100944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采购形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苏州金租船舶业务法律服务供应商入围服务采购
2、项目内容:采购人或者下设子公司作为出租人与境内外注册的承租人开展外贸船舶融资租赁或经营性租赁业务,采购的法律服务包括核查交易对手进行主体资质、法律文本起草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办理租赁物交付及所有权登记、光租登记、国籍登记、抵押登记等。
3、标段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入围5家供应商。
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5、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者其他相关执业证明材料。(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执业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或者商业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律师服务团队人员在2023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或委托时间为准)至应答截止日,承接过类似外贸船舶融资租赁或经营性租赁业务法律服务业绩(作为类似项目的主办律师)。(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2)服务团队至少3人(含)以上,其中至少应包含1名合伙人律师(团队负责人)和两名主办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不得包括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法律服务团队的律师在服务期内须保持稳定(本项须提供拟派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正式执业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相关书面承诺)。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和破产状态;
(2)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如无上述(1)-(3)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8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6年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江苏省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