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专科、超声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3月2日
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专科、超声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1.采购人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53A00326001063C1
2.项目名称:“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专科、超声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万元):年度预算金额54万元。本项目年度总预算范围内,合同执行时按照实际供货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采购时提供的数 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和执行的依据。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进行采购。
4.最高限价:本项目执行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填报的各项单价均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大下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专科、超声耗材)采购。★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须对本项目 拟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至该包件年度采购预算执行完毕。即如当年的该包件供货总金额达到年度采 购预算时,无论是否满足一年的服务期,供货合同自然终止;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内采购额未达到该包件年度采购预算时,1年期 满,供货合同自然终止。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则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规定执 行,由此造成影响合同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
7.交货地点:医用耗材应交付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如医院库房或相关科室。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规范及规定,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
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①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自行提供说明。
(5)询比时无法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提供“在合同供货时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承 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询比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2日起至2026年03月04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启时间及询比地点:同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