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机出配送公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2026年2月28日
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机出配送公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5-460W)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本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机出配送公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机出配送公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赛 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运营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中国石化重庆石 油分公司加油站机出配送公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机出配送公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2.2承运油品:主要包括柴油。
2.3承运地点:起运地点:重庆石油所属加油站。
送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重庆石油所属加油站机出配送公路运输业务。
2.5合作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 )。
3.1.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3.1.3.1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招标人清退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相关人员 、车辆未处于招标人失信名录内。
3.1.3.2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上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1.4车辆要求:
常用车辆不少于12辆。
3.1.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 合格证明》。
3.1.6司押人员要求:驾驶员12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2及以 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危货运 输);押运员12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 资格类别:押运)。
3.1.7委托代理人:1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8投标人应承诺满足以下内容:
3.1.8.1满足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危化品公路运 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司押人员符合集团公司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相关 管理制度,司押人员不在失信名录内。
3.1.8.2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岗位,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1.8.3建立HSE管理体系。
3.1.8.4建立运载工具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安全教育培训 、内部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
3.1.8.5司押人员、油罐车以及运输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投保。
3.1.8.6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1.8.7遵守重庆石油公司制定的《中国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 运商管理实施细则》、《重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管理实施细则》及《 重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智能锁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规 定。
3.1.8.8能根据招标人运量情况合理配备相应的承运车辆,保证有不低于总运力 10%的备用运力。若总运力及备用运力还无法满足招标人运力需求,须按流程向 招标人申请新增运力。
3.1.8.9油罐车满足交通运输部危化品公路运输车辆管理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危 化品运输承运商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和销售公司《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 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等要求。
3.1.8.10满足油库、加能站装卸和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务需求。
3.1.8.11油罐车具备出厂容积检定证书(仅在新上线时提供),汽油油罐车具 备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在明显位置标记承载油品属性(汽油、柴油),保证罐 体清洁度符合运输要求。
3.1.8.12油罐车安装卫星定位(优先采用北斗卫星定位)、电子铅封或车载液 位仪和主动防御车载视频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满足行业标准,具备实时监控 、历史回放、位置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油罐车安装与招标人电子铅封监控 系统相配套的硬件设备,车辆电子铅封硬件设备安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不支付相关费用。
3.1.8.13油罐车的计量口、呼吸阀、海底阀、连通阀、尾部卸油口等部位施打 固定铅封并登记。
3.1.8.14特殊时期上线的临时应急车辆按照《关于加强油罐车铅封管理的通知 》(石化销售渝物流岗[2019]1号)的相关规定使用物理铅封。
3.1.8.15油罐车不在失信名录内。油罐车产权属投标人自有,不使用挂靠车辆 。投标人提供的油罐车专为招标人承运油品,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承运他 方业务。
3.1.8.16零售配送的承运车辆必须使用重庆石油公司加油卡固定在中石化加能 站加油。
3.1.8.17对承运的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若因车辆未定期检查或检查 保养维护不当等问题造成事故,投标人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若对招标人造成 损失的,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3.1.8.18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3.1.8.1-
3.1.8.17条要求的,招标人可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依法承 担违约赔偿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 2 月 28 日至2026年 3 月 9日17:00按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扫描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重庆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