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安康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
永春县安康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永春县安康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永春县安康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6】第2-0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71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71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1 永春县安康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1.00 1971000.00 项 餐饮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合同包属于餐饮业;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据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4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北京时间)。
6.1、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4审慎调查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各供应商尽量于审慎调查期间到医院现场勘察,逾期概不接待。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09:30:00时(北京时间)。
7.2、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磋商文件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9日09:30:00时(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