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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湖南省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粉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南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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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湖南省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粉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雄风2026年度烟粉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JCG2026000218,招标人为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雄风2026年度烟粉煤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范围为烟粉煤,全年预估需求数量约10000吨。本项 目为预选供应商库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5家,招标人不保证各入围供应商最低业 务份额。每批次产品下单前,各入围供应商须对含税固定成本进行二次报价,报价金额 不得超过其中标时的含税固定成本报价;该批次选取含税固定成本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为供货商。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本项目商务技 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12000000元,含税固定成本最高投 标限价为460元/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对本 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 投标都应予以否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交货期:服务期内按招标人生产计划,提前【3】个日历日通知中标人备货, 【3】个日历日内到货,并提供交货计划。中标单位如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提前【3】个 日历日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如需要将供货计划提前或延迟,应提前【3】个日历日 书面通知中标单位。
2.7交货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柏林工业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 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 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投标人须具备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投标人应确保具备稳定的供货服务能力,全 力配合招标人生产需求,充分发挥供货及运输距离优势,当招标人提出应急供货要求时, 投标人须在24个小时内完成供货任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 须具有3个或以上同类型供货业绩(同类型业绩指烟化炉或同类型烟粉煤供货业绩)。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及每份合 同至少提供一份相对应的发票。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合法 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损益表/利润表)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 出具的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 表)或汇算清缴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汇算清缴报告; 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由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汇算清缴报告。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9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 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如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文件,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并及时与 收件人联系。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 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