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6年2月26日
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库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入围,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入图5家评估公司,从入围平台库的机构中进行询价,完成委托人所委托项目的 全部评估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库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库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配备 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准颁发(或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
(5)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 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0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6年03 月02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 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0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库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 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库入围项目:
2.2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11:
2.3招标范围:入围5家评估公司,从入围平台库的机构中进行询价,完成委托人所委托项 目的全部评估工作。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同时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 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准颁发(或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详见财库[2016]125号):
(5)在近三年 (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 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6年03月02日下午16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 构信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4)资产评估资质。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长春市):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