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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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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服务项目: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环境影响报告表或书(报告中要。明确有:玻璃瓶、输液瓶(袋)、塑料制品的回收处置范围);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评审批复和环评竣工验收批复;3.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4.外省企业需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苏环办(2021)291号要求提供《江苏省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跨省移出利用备案表》;如属于本省单位则不需要提供:5.企业在《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处理种类为:玻璃输液瓶和塑料输液瓶(袋)。6.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企业信息网站截图。(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截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不进行现场购买,可通过联系邮箱等方式进行购买。供应商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9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淮安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