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嵩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嵩山储能陇海路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6年2月25日
郑州嵩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嵩山储能陇海路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DL-2026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嵩山储能陇海路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白筹资金,736.0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7.25万元:建安工程费为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的100%,其中设备暂估价423.2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嵩山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包含北院光伏储能工程与南院光储充一体化工程两部分,其中北院光伏储能工程,利用建筑屋顶布置光伏系统,光伏总装机不低于670.72kW:配置液冷储能一体柜(总储能不低于1000kW/2088kWh),同步完成屋顶防水加固、电缆沟、储能基础、通信顶管及防雷监控设施建设南院光储充一体化工程,利用屋顶及光伏车棚布置光伏系统,光伏总装机不低于148.03kW:配置液冷储能一体柜(总储能不低于250kW/522kWh),配套不低于1260KVA预装变电站、电缆排管,以及不低于1200kW充电堆同步配套建设24个快充车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嵩山储能陇海路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嵩山储能陇海路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具备以下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或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自开标日期前近半年内在本公司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投标人需提供设计负责人自开标日期前近半年内在本公司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信用承诺函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2月27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