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畅行智联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BF202602050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本沈阳畅行智联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畅行智联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畅行智联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拟将沈阳畅行智联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有运营的19个停车场(含5个建设中停车场)打包选定一家合作单位,投资建设充电桩,并进行运营服务。具体场地信息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项目总建设不得低于300把充电枪(其中每个场地不得高于80把充电枪)。招标人(甲方)
负责项目场地的日常环境卫生及清扫保洁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沈阳畅行智联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安装及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畅行智联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2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电子邮件领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邮件主题“xxx项目”,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沈阳市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gxtbxm@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