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配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6年2月13日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配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PT2026021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配餐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配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配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医院配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全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止日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或餐饮服务管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