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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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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与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流式细胞仪,具体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预算价7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生产者)或代理商授权、进口产品注册证等有效证明(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16时00分到2026年02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营业执照、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者不得前来参加投标。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