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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坪山河科创走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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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坪山河科创走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25-CG0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15,471,537.40元,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区坪山河科创走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5,471,537.40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包1(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核心管理包);

(002)采购包2(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安保管理包);

(003)采购包3(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保洁管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包1(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核心管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核心管理包:参与的投标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核心管理包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项目服务的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002采购包2(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安保管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C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2: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安保管理包:参与的投标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2: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安保管理包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时承诺签订合同15日内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到公安机关备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项目服务的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003采购包3(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保洁管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

3:大亚湾科创 ·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保洁管理包:参与的投标人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3:大亚湾科创·惠州软件园和惠州科创能源电子产业园物业保洁管理包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项目服务的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 14时30分到2026年02月2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02月13日起至2025年02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