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站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1程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5)96
1.4招标人:合肥新站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新站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FXGZ50106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XGZ50106
2.5建设地点:新站高新区三十头路与交子路交口西北角
2.6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130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76.88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中心、道路与广场、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室外照明、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
2.7合同估算价:6588万元
2.8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装配式图纸深化设计及相关服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用挡、临吋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单体工程土建、机电安装、外墙及门窗、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供配电(白管)、人防(防护及防化)、标识标牌、室外道排、景观、绿化、铺装、用墙等全部工程的采 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用详见招标文件、文本方案及招标人要求等所有招标资料。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项日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日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项日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日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3.1.3.1施工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本招标项日“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木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是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须具备3.1.1(1)资质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须满足3.1.1(2)资质要求: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10时00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3月18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合肥市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