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装备产业园智慧环卫调度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F3PF3P)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环保装备产业园智慧环卫调度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632317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房间室内建筑面积约220m,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3.6m,毛坯(其中顶棚已安装中央空调、消防管道、喷淋管网,墙面已安装室内消防栓,室内净高2.6m);。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环保装备产业园智慧环卫调度中心项目-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保装备产业园智慧环卫调度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2日16时00分到2026年02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