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新增入口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2月9日
项目采购=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新增入口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新增入口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 3月11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6)0033 号
2、项目名称: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新增入口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42300.00 元
最高限价:27423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栾川政采磋商(2026)0033-1号栾川县长春南路城市阳台建设项目新增入口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 2742300.00 2742300.00是 27423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长春南路与鸾州大道交叉口以西,主要内容为:室外公共卫生间建设、地面铺装、新建挡墙、园林绿化及护栏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5.5 工期:30 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9 履行合同的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10 缺陷责任期:12 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 根据洛财购[2021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10 日至2026年2月14日 ,每天上午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 3月11 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3月11 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栾川县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