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招标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内蒙古 2026年2月6日
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日名称: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NMHT-2026HW-0303
13 投资金额:约48万元
1.4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电动三轮车采购,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付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供应商参与招投标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口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y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入名单”的:在投标截1:日前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indexhtm)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hwenshu.coun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比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有效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白拟):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近半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參加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白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本项日承诺函(格式白拟)。
(8)信用查询截图: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02月 11日 14时 30 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