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资讯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经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6年2月6日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经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NJCJZ2026020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体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驻人员需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完税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5.需具有全国服务能力,并在全国己完成店铺开设及运营(提供至少50家门店及以上经营证明材料),且店铺名称统一,上述店铺需铺设于不少于5座省会、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城市:
6.供应商必须按照服务要求对综合服务中心楼进行室内外整体规划装修改造和设备投入,装修改造和设备投入费用不低于80万元。中标企业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承诺装修改造和设备投入资金80万元打入校方指定账户,装修改造后学校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计,如符合装修改造和设备投入要求,学校将80万元一次性返还乙方;如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按比例扣除装修费用;
7.中标供应商需确保商超快递驿站在校内正常运行,保证学生的校园快递业务不受影响:
8.中标供应商需定期进行商品比价,确保商超内商品不高于校园周边同类型商超同品牌商品价格,如发现供应商存在明知商品价格高却长期不调整价格的情况,校方有权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最高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本公司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1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邮箱发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七、其他
采购方式:比选
起租价:52万元/年
采购需求:校园综合体位于滨海校区综合楼,经营面积约1920平方米,包括一层全部、二层局部以及地下一层,环境设施情况投标方可到现场进行踏勘古塔校区乐学楼西侧一层超市。
经营范围及要求:
1.超市项目,包括日用百货、日杂、文化用品、食品饮料、预包装食品等,不得经营上级部门规定禁止销售的商品和学校不允许经营的商品,严禁销售烟酒、口香糖;
2.服务类项目,包括眼镜店、通讯服务(手机、电脑维修)、书店、干店、补、修鞋、配钥匙、理发店、打字复印、照相、药店、快递驿等;
3.货物类项目,包括衣帽服饰、化妆品等:
4.其他类项目,包括干果、水果、饮品、汉堡、糕点制售、咖啡等:
5.休闲类项目,包括健身房、台球厅等:
6.经营项目可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但需经学校同意,并不得与校内其他经营服务场所经营项目冲突。
合同履行期限经营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若经营情况良好,师生满意度达标,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三年后,若经营情况良好,师生满意度达标,可续签合同,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基础上增加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增加5%。如果确认乙方前一年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或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约定时,学校可以解除合同。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下列名信息发送至邮箱: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