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学生宿舍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学生宿舍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金额:99.95万元;控制价:96.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学生宿舍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学生宿舍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 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复印件。
(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 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 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 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
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 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 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 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 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 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 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供应商不得 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wenshu.court.gov.cn) 查询 结果。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其视为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须 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 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各供应商可自行通过以下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 进行查询。若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
结果为准。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所提供的房源若为农村集体用房改造或厂房改造或其他政策性用房的,需提供 相关市场化运营的批复文件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厦门市房租登记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0日 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