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鑫龙园航空飞行营地项目(一期)勘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海南 2026年2月5日
热标采招/文昌市鑫龙园航空飞行营地项目(一期)勘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T-ZB-2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文昌市
一、招标条件本鑫龙园航空飞行营地项目(一期)勘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0万元,招标人为海南豫开盛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鑫龙园航空飞行营地项目(一期)勘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海南豫开盛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 +EPC(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文昌市铺前镇林梧村委会山仔村20号;
2.2项目建设规模:鑫龙园航空飞行营地项目,项目占地30亩,建设停机坪、机库、跑道 等,本项目暂定总投资约20000万元,项目共分为三期进行建设,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一期 工程,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土地整理,土方回填6万方;5000平米停机坪一 处,机库一处,面积3000平米;标准化跑道一条,宽度20米,长度800米;游客接待中心 一个,面积500平米;航空博物馆一座,面积200平米;研学基地一座,面积300万米;以 及配套管网、绿化;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勘察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及各阶段配合服务等(具体以合 同内容为准)。2、设计范围:①完成初步设计(包括投资概算编制),并将成果文件提交招 标人,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要求进行修改、深化和调整,直至符合审
查要求。②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并通过审查,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③项目施工 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3、施工范 围:项目建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 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 招标控制价:90000000.00元,其中勘察(含测量)费:800000.00元,设计费: 220000000元,建安费(含设备):87000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 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 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和民航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民航类 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备民航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或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建 筑师执业资格。
3.5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含本数)家。
3.8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 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 zxgk.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6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2日17时00分, 在海口市购买招标文件。
注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介绍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 议书原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 币 2000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6日9:30时,地点 为海南省海口市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6年2月26日9:30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或线下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