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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资讯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海南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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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6-04-1;
项目名称: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金额及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据实结算;项目采购2名供应商,分为A包,B包,投标者不能同时参与A包,B包投标,同时参与视为无效投标﹑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1)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A包,负责配送范围:千家镇﹑抱由镇﹑大安镇﹑万冲镇﹑志仲镇。
(2)乐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试点供应商采购项目B包,负责配送范围:九所镇﹑利国镇﹑黄流镇﹑佛罗镇﹑尖峰镇﹑莺歌海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多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2月4日14时30 分至 2026年2月11日17 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如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并说明事由)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海口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