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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新更河南省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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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新更=河南省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共有四个餐厅,本次拟对第一食堂委托经营公开招标。在校用餐总人数约 4500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2月11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 08 时 4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08时40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