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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南省中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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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7.800018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中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己豫新集财(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中牟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
2.2项目概况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位于中牟县开来路与牡丹六街交叉口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院内,该项日建筑面积约1000m,预估投资资金200万元,包括书店的改造装修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投资金额:1878000.18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项目总预算金额:1878000.18元其中:
一标段: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基础建设,包含本项目基础建设及消防改造等,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147175.06元:
二标段:河南省实验小学(郑开校区)校园书店项目书业装备工程,包含本项目书业装备的采购及安装,招标控制价金额为730825.12元。
2.8工期:
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天安装完毕。
2.9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注: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日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3.5财务要求: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
3.6.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投标人自行承诺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3.4财务要求: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须提供(1)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为保证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发送邮件,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过期无效。
4.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0元。
5.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10时00分:
5.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郑州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