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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资讯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的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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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SZX2026-Q-G-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5万元,招标人为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为34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服务;
三、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类别HW08),中标单位负责回收并按照符合国家强制要求的废矿物油处置标准、规范进行合法处置利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内容)
(二)招标内容及报价要求:
1.危废名称:废矿物油
2.废物类别:HW08,900-210-08
3.形态:液态
4.年度预估数量(吨/年):暂估量为1500吨,具体根据实际转移量
5.废矿物油回收投标报价起点金额:2300元/吨
备注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投标。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三)回收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根据合同约定起止期限。
(四)服务范围: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四、投标单位格条件:
(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要求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的合同服务期,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且核准经营范围具有处置、利用废矿物油(HWO8,900-210-08)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必须为本项目的最终处置单位,且投标单位的废矿物油处置余量必须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服务需求(不低于1500吨/年,须提供承诺书);为保证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属地化原则,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必须为苏州市范围内的且在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备案的单位,需提供证明资料(如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网站登录截图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现场核查。)
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1)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3)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上述承诺书;
3.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或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含危险废物,有效期内);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含危险废物)或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含危险废物),如为委托的,还需提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采购人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三)获取招标文件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符合上述(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条件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还。
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上述(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条件要求的承诺书及符合上述(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条件中要求的承诺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3.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单面打印),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2月11日,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出售方式现场发售,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叁佰元,现金收讫,招标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