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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资讯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尾气处理液货物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6年2月4日
打印公告
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尾气处理液货物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SD-2026-ZC0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尾气处理液货物运输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方华锦(辽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尾气处理液货物运输项目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
20KG尾气液产品,从葫芦岛面向全省运输,包含市区、城郊、县区及高速公路上站点,具体如下:
(1)锦州、葫芦岛地区配送到站;
(2)阜新、朝阳地区配送到站:
(3)沈阳地区配送到站/苏家屯货仓;
(4)鞍山、辽阳地区配送到站;
(5)营口、盘锦;地区配送到站;
(6)抚顺地区配送到站;
(7)铁岭地区配送到站:
(8)大连、丹东地区配送到站:
(9)高速塔山服务区:
(10)高速除塔山服务区外。
如有新增地区参考以上运费另行商洽。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第一年签,如无问题,白然顺延。
运输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02月05日08:00至2026年02月09日17:00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3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4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13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5.3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