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排水管网水质检测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6年2月4日
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排水管网水质检测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D-FC-2026-A-01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排水管网水质检测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排水管网水质检测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排水管网水质检测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排水管网水质检测智慧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供应商最迟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
3、磋商文件的售价(元):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