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6年2月4日
新标信息/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XZB2025-G12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本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432.63万元,招标人为农安宇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 招标人为农安宇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 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根据使用需求,进行初设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等工作。配合甲方完成 施工图审查等手续工作;
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 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建设规模:新建单机容量10兆瓦风机10台,总装机容量100兆瓦;新建1座220千伏 升压变电站,安装容量为100兆伏安主变1台;配套建设箱变、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附属 设施1台;配套建设箱变、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农安县伏龙泉镇境内;
2.5工程建设周期: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
2.7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44432.6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风险 承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 业·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风力发电)甲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占比、分工及中标后的结算方式。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 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8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吉林省危 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吉建规(201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 〔2018〕31号)、吉建设(202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工作的通知》。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 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4.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6年2月3日08时30分到2026年2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在领取文件同时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信息在代理机构现场填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文件售 价:人民币20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含各类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如涉及);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10).联合体协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3月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