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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搜项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健康增值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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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热搜项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健康增值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健康增值服务常规供应商入库项目(项目编号:CITCC-XHBX20260101),采购人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支撑公司核心业务开展,满足不同客户群体在医疗辅助、养老照护、康复护理等多维度的服务需求,现拟通过招标方式筛选优质医康养服务外包供应商纳入入库名单,为后续各类医康养服务项目合作提供稳定、高效的服务支撑。
序号:1
入库供应商数量:3 名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12月 31日
服务地点上海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类似项目(医康养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每份合同至少提供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以及发票查验截图。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须提供查询截图)
2.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8 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19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
4.3 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账号详见 4.4.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公告附件一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邮件后,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
4.4.1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 30分。
5.3递交地点:上海市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